裁定更正 ( Judgment Correction )
裁定
適用之法領域:一般
法官就爭議作成的決定為裁判,而裁判分成判決及裁定二種,其中裁定是對訴訟程序和某些實體爭議問題所作的一種處理決定。
- 裁定
- 主要是針對「程序事項」所做出的結論。
- 法院可以不經過當事人的言詞辯論就作出裁定,民事訴訟法也沒有規定裁定的記載內容一定要包含哪些項目,所以裁定在使用上是比較彈性的。
- 判決
- 主要是針對「實體事項」 所做出的結論。
- 當事人正是因為彼此對於某件事情意見不合才會到法院進行訴訟,而法院身為居中處理的第三人,就必須做出一個具體結果(也就是判決)以解決紛爭,否則事情會僵在那裡沒完沒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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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麼是裁定?什麼是判決?什麼是判例?|法律百科 Legispedia
法規名稱:民事訴訟法
第 232 條
- 判決如有誤寫、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者,法院得依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更正;其正本與原本不符者,亦同。
- 前項裁定,附記於判決原本及正本;如正本已經送達,不能附記者,應製作該裁定之正本送達。
- 對於更正或駁回更正聲請之裁定,得為抗告。但對於判決已合法上訴者,不在此限。
裁定更正
裁判書如果有誤寫、誤算或類似的顯然錯誤情形,法院可以用裁定來加以更正。例如,把被告的名字「李田」,寫成「李由」。
民事訴訟法§232(判決之更正) - 2024全國法規資料庫法條白話解說、立法理由全收錄|法律人
判決更正範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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